੭ ᐕ)੭*⁾⁾

后会有期


⃒⃘⃤

  我一直都有个想法,故事们其实都差不多。

  人物情节环境,所有的元素加起来总不会是+∞,翻来覆去地写,总不能摆脱彼此的影子。把它们蒸发浓缩冷却结晶:一块词汇剪切板。再标新立异的,不过是词块之间格外八杆子打不着。

  这就是为什么“概括大意”让人失望。剥去外衣,颅骨躯干骨四肢骨,总不会太有趣。

   婚礼前夕,他被情敌陷害,投入死牢。经一位绝世高人指点,他脱胎换骨,逃出牢房,挖出宝藏,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手刃仇敌的前一刻,对方面色惊恐:“你是谁?!” 他邪魅一笑,眼睛里带着三分讥笑二分薄凉四分漫不经心:“我就是……埃德蒙唐泰德!”

  活生生的例子。删掉细节,《基督山伯爵》就是一男主开金手指扮猪吃老虎报恩报仇的始祖级爽文。

  人神鬼不外乎眼睛鼻子嘴,而文章不外乎是抄袭新华字典——或者牛津字典?管他咧。

  乏味可陈。

  

  

  那我们到底在看什么?在写什么?

  从骨架子上看不出端倪——说明什么?说明这层外衣不能被剥去。

  重点不是始终态而是经过,不是头尾的干瘪而是躯体的丰满。不是简单而是复杂。

       

     •∥爱因斯坦说:“凡是涉及实在的数学定律都是不确定的,凡是确定的定律都不涉及实在。”因为,任何实在,都有着比抽象(的定律)更为复杂的牵系。各种科学的路线,都是要从复杂中抽象出简单,视简单唯美丽,并希望以此来指引复杂。但与此同时,它也就看见了抽象与实在之间其实有着多么复杂的距离。而文学,命定地是要涉及实在,所以它命定地也就不能信奉简单。人类所以创造了文学,就是因为在诸多科学路线之外,看见了复杂,看见了诸学所“不涉及”的“实在”,看见实在的辽阔、纷繁与威赫。所以,文学有理由站出来,宣布与诸学的背道而驰,即:不是从复杂走向简单,而是由简单进入复杂。因此,我常有些可能是偏颇的念头:在看似已然明朗的地方,开始文学的迷茫路。∥•

  

        

  就是这样,站在这里的不能只有故事的残骸,更是鲜活的血肉。

  经历千差万别,古今中外异次元,为什么能让我们有代入感?不是科学公式可以“代入求解”,而是当情感和经历与故事中每个细节碰撞,震荡出共鸣和音。

  渺茫而悠远的桂花香,屋后厨房锅碗瓢盆碰撞出烟火气,风行过窗棂,掀开桌上的稿纸。从昏昏沉沉的物理课上抬头,猝不及防闯进窗外琥珀一样透亮的天空,光就那么从云层的缝隙中透过来,你突然想起刚看到校园文里青涩的天才主角们,仿佛隔着时空向故友挥手致意。

  亿万宇宙的线交叠,那些细节,那些生命的轨迹就那么微妙的重合。哪怕只有一刹那。

  

      •∥“所以我的第二个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读故事?因为我们无聊吗?还是因为故事有趣,是个好消遣?

  “记不记得从前读故事的时候?我们常常会不耐烦,想跳过一段,让情节过得更快一点,早些看到结局,但在一次次的跳跃中,我们总感到故事在试图放慢速度,给我们制造一重又一重谜云。不要责怪它们,它们消耗了亿万个单词,遍布几百页白纸,只为了酝酿一瞬间的满足与喜悦。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为了到达那个我们无法表达的时刻,那一刻,语言被征服,世间的万般谜团在记忆中投降。世上不曾有一个故事感动过我们,感动我们的是我们自己,我们那些铭记的过去。

“洛瓦西之林就是一个故事,那些小径表面上是通往曾经的回忆,深层里却包含了未来的命运和无限的可能。这丛林的主人公是时间和空间,偶然和必然,读故事的人,却凌驾于时间、空间、偶然、必然之上。他们最终会了解,故事其实是按圆周运转而非直线延伸,起点应是终点,成为一座神话的迷宫。谜底在在我们心里,我们从一出生就知道了,只是在漫长的旅途中,暂时忘却了它。”


  “无论如何,故事不会讲完,就是在生生不息的故事,人才能赋予自己的存在以意义。”∥•



  中心思想大概也一样吧?爱恨情仇生离死别什么的,反反复复都只是在讲述一个字——但它值得被反反复复讲述。

  一撇,一捺。

  简简单单又重如千钧。


  

  我就是一俗人,很多单调的说教不卖账,非得裹上一层故事的糖衣才肯听——更准确的说,才能听得进去。高中英语课文里讲记忆秘诀是emotional connection,差不多就是这意思。

  人各有别,也有很多人更欣赏经典的理论概念呢,但私以为思维方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当然要反驳也随意。

  虽然我很怀疑这篇个人主观色彩浓厚无事实无依据目光短浅格局狭隘的胡说八道的玩意儿究竟有没有人能看到。

     毕竟说了我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俗人嘛,哈哈哈哈

  

  “   •∥    ∥•”内为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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